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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08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本报评论员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简称《标准》)是《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键性的制度设计。《标准》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强化了政府保障责任,对于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文化领域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文化民生得到有力改善。但从全国范围看,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底子薄、欠账多,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在拉大。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是促进均等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标准》遵循了基本性、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重在补齐短板、兜住底线,是国家颁布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量器"和"尺度",通过标准实施,让每个公民都可以享受到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从国情出发,以群众实际文化需求为导向,界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范围,主要围绕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观看演出、参加文体活动和免费使用公共文化设施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出了具体的项目、内容和指导标准,明确了服务范围、程度和质量要求。同时,把"提供什么、提供多少服务"与"由谁提供、由哪些机构提供"结合起来,对公共文化服务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提出了相应标准。《标准》简明扼要但内涵丰富,体现了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基本涵盖了现阶段人们的基本文化需求,为各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依据和思路。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各方联动、上下衔接的系统工程。《标准》重在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充分考虑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文化具有多样性特征等现实情况,主要体现了共性指标和基本要求,为地方留出了更多空间;各地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标准,进而逐步建立国家指导标准与地方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这意味着,东部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更高水平的特色标准。同时,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发展状况进行适度的动态调整。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光有指导标准不行,还需要有力的贯彻落实措施。要坚持稳步推进、试点先行,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把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作为突破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集中实施一批重点文化扶贫项目,推动这些地方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通过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柯澜